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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急診醫學通訊
本會期刊
台灣急診醫學通訊

第九卷第五期
刊登日期:2026/10/30
Taiwan Emergency Medicine Bulletin 9(5) : e2026090509回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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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衛生組織緊急醫療隊(WHO EMT)介紹

張鴻傑

成大醫院急診部


一、前言

    近年天然災害、重大事故及傳染病事件頻繁,國際醫療救援需求持續增加。過去國際醫療團隊缺乏共同標準,各團隊能力差異大,不僅難以整合,甚至可能增加受災國負擔。2010 年海地地震中,近 300 支國際醫療團隊投入救援,但因缺乏統一管理與能力認證,暴露出協調困難與醫療品質不一致等問題。


    為提升災難醫療品質,世界衛生組織(WHO)建立緊急醫療隊(Emergency Medical Teams, EMT)制度,提供全球一致的能力標準與分類。EMT 是由醫師、護理師、救護技術員及後勤人員組成的專業團隊,可於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中提供符合最低國際標準的醫療照護,並具備自給自足能力,不依賴當地有限資源。


二、發展歷程:源自多次重大災難的經驗。

    2010 年海地地震後,國際間開始建立醫療隊標準化制度。同年,泛美衛生組織(PAHO)與瑞典卡羅林斯卡學院提出「海外醫療隊」(Foreign Medical Teams, FMT)概念,以服務能力作為分類依據。


    2013 年,WHO 發布第一版《海外醫療隊分類及最低作業標準(Classification and Minimum Standards for Foreign Medical Teams in Sudden Onset Disasters)》,因其藍色封面俗稱藍皮書,於菲律賓海燕颱風救援中首次廣泛應用。2015 年西非伊波拉疫情,醫療需求由創傷救治擴展至傳染病防治。同年 FMT 更名為 EMT,強調各國自身醫療量能與國際支援的整合。2021 年 WHO 更新藍皮書,進一步完善分類制度並納入多項專科醫療標準。並出版《醫療團隊於武裝衝突及其他不安全環境應對指引 (A guidance document for medical teams responding to health emergencies in armed conflicts and other insecure environments)》

 

三、EMT 分類體系(Typology)

    WHO EMT 採標準化能力分類,使受災國可依實際需求請求支援。EMT 分為 Type 1、Type 2、Type 3 及專科照護小組(Specialized Care Teams, SCTs),各類型之功能與能力如表一所示。Type 1 以門診急症照護為主;Type 2 增加住院及外科手術能力;Type 3 則提供重症及三級轉診醫療;SCTs 則提供燒燙傷、復健、心理健康、孕產婦照護、透析及傳染病控制等特定專科支援。


四、指導原則與核心標準

    所有 EMT 均須遵守六項指導原則,包括:接受受災國政府統一指揮、依需求提供適當服務、遵循「不造成傷害」原則、提供公平醫療、遵守醫療倫理,以及對病患與社區負責。


    核心標準強調團隊必須「自給自足」,除了藥品、醫療耗材,還能自行準備食物、水源、住宿及電力,不增加災區負擔。同時有建立完整人力管理制度,包括人員名冊、健康管理與保險;保存病歷並每日回報 WHO,以利災情監測及醫療協調。


五、臨床照護標準

    WHO EMT 建立統一臨床照護標準規範,以確保不同團隊提供一致品質的醫療服務。


    所有 EMT隊伍 均須具備檢傷分類及大量傷患應變能力。Type 1 能提供基礎生命支持與初步復甦;Type 2、Type 3 則須具備進階氣道處置、緊急手術及重症照護能力。


    傷口處理以充分清創、感染控制及保留肢體功能為原則,不建議過早縫合污染傷口。孕產婦照護方面,Type 1 能夠正常接生及處理產後出血能力;Type 2、3 則需能執行剖腹產及產科急救。Type 3 更須提供與三級醫院相當的重症醫療服務。


六、後勤支援

    醫療照護品質有賴完善後勤支援。EMT應具備 WASH(水、衛生與個人衛生)系統,提供安全飲水及衛生設施;建立醫療廢棄物處理流程,妥善管理感染性及尖銳廢棄物;並維持疫苗、血液製品及藥品所需的冷鏈系統,確保醫療物資品質。


七、全球分類與認證

    WHO EMT 採全球分類(Global Classification)制度,所有團隊須完成標準化認證程序,包括提出申請、自我評估、接受 WHO 導師輔導、建立標準作業流程、提交證明文件、接受國際專家實地評估,通過後正式列入 WHO 國際 EMT 名冊,有效期限五年,之後須重新認證。


八、結語

    WHO EMT 建立了全球一致的災難醫療隊伍標準,透過能力分類、共同臨床準則及嚴謹認證制度,使災害救援協調更有條理。其核心理念在於提供醫療援助之外,需自給自足、不增加受災國負擔。


表1 . WHO EMT 分類與功能概覽

分類主要功能核心能力規模/特色
Type1 Mobile門診病患照護提供創傷及非創傷急症評估、初步治療、檢傷分類、穩定後轉診,可於多個地點巡迴服務。每日門診≥100人,適合偏遠地區、小島或水災等機動部署。
Type1 Fixed門診病患照護於固定設施提供創傷及非創傷急症處置、初步檢查及轉診。每日門診≥100人,設置於帳棚或既有建築。
Type2住院及外科急症照護除具備 Type 1 能力外,可提供24小時住院、一般外科及產科緊急手術、X光、檢驗及輸血。≥20張病床、1間手術室,每日約7台大手術或15台小手術。
Type3住院轉診及重症照護除具備 Type 2 能力外,可提供加護病房、呼吸器照護、複雜外科重建及多專科轉診服務。≥40張病床、2間手術室、4–6張ICU床位,相當於災區三級醫院。
SpecializedCare Teams (SCTs)專科醫療支援加入 Type 2、Type 3 或當地醫院,提供特定專科服務。包括燒燙傷、復健、MHPSS、孕產婦與新生兒照護、透析、CBRN、傳染病控制等。





參考資料:

1. Classification and minimum standards for emergency medical teams

2. A guidance document for medical teams responding to health emergencies in armed conflicts and other insecure environ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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