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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來函

刊登日期:2020/05/27 發布單位:秘書處

轉衛福部來函-「109年5月14日召開「事業單位使用氫氟酸之特定化學物質備存及使用相關急救藥物研商會議」會議紀錄回上頁

主旨:檢送本部109年5月14日召開「事業單位使用氫氟酸之特定化學物質備存及使用相關急救藥物研商會議」會議紀錄 (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部109年5月8日衛部醫字第1091662864號開會通知單丶 109年5月12日衛部醫字第1091662985號函辦理暨復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9年4月7日杏輝字第1090000124號函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8年11月22日勞職綜4字第1080022724號函。

二、本案尚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下稱職安署)及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續行研議備置及取得問題:

(一)為完備事業單位備置急救藥品及器材之規定,並建置通案性原則,惠請職安署參考相關專業團體建議,針對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9條所稱事業單位應備置足夠「急救藥品及器材」 ,予以明確解釋或訂定指引,以解決未來相關「急救藥品及器材」備置與取得之間題。

(二)有關六氟靈、敵腐靈因許可證申請問題,即將面臨法國Prevor公司無法繼續供貨-節,請食藥署考量國內藥事法規與國際規範差異,適時調整,以符合實務需求,及解決未來可能斷貨之危機。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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