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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聲明

刊登日期:2012/05/17 發布單位:政策委員會

2012/5/17立法院學會說明稿回上頁
    台灣急診醫療工作環境日益惡化,是導致人力嚴重流失最主要的原因。而環境不佳的肇因,則包括急診室看診無隱密性、空間普遍不足,急診醫療人員經常遭受病患或家屬言詞或行為之暴力對待、醫療訴訟增多、非緊急病患占用過多急診資源及健保對急診的給付太低等等。

    衛生署在過去一年與學會及專家學者召開多次會議,提出解决方案,包括積極推動急診門禁管制、配置保全人員、看診區隔及警民連線,也在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中要求各級醫院改善,可惜暴力事件仍時有所聞。原因就在於公權力不彰,且缺乏跨部會規劃及協調配合。我們認為警察必須進駐全國區域級以上的急診室,門禁管制必須嚴格,對鬧事或行使暴力者必須嚴懲。除了由地方衛生局開罰外,警察單位也應該主動偵辦,並且將醫院暴力納入公共危險罪成為非告訴乃論之公訴罪。惟有如此,才能讓醫護人員免於工作時的恐懼,同時也充分保障病患就醫時的安全。

    加速急診人力流失的另一個因素是不斷增加的醫療訴訟。現今文明國家中,台灣是少數發生醫療糾紛時會對醫師課以刑責的國家。此作法對從事高風險醫療工作的急重症科別相當不利。因為急診科發生醫療糾紛的機率遠高於大部分其他專科,導致年輕醫師不願意投入急重症科,而經驗豐富的醫師又選擇提早退場的困境。如此發展下去,台灣在數年後,可能就會面臨急重症求醫無門的窘境。我們呼籲醫療行為應該儘快修法去刑化,刑責應只適用於蓄意或重大過失。

    大型醫院急診人滿為患是現在急診面臨的另一大難題,主要的原因就是病患就醫方便性太高,不論大病小病都選擇到大型醫院就醫。健保對急重症病人的給付一直偏低,又無配套措施,造成醫院不願意投資資源提升急診軟硬體設施及減少收治急重症病人,也是原因之一。

     急診自付額與門診應有足夠之差異性,且落實分級轉診制度,若病患自行前往大型醫院就醫的應該收費較高。若遇低收入者,則由社會福利補償。政府應強力宣導急診之正確就醫態度及善用急重症資源,讓民眾了解急診檢傷分類之意義,進而接受急診並不是先到先看的概念,這透過文宣及短片於媒體宣傳及播放,加上急診室要有合宜的候診區域,應可減少糾紛。

綜合以上問題,我們的訴求重點是

1. 警察必須進駐區域級以上之急診室,加強急診門禁管制及看診之隱秘性。並將在醫院施暴者納入公共危險罪,以非告訴乃論之公訴罪論處。

2. 醫療刑責應只適用於重大過失而非一切醫療過失皆課以刑責。

3. 調整急診自付額費,以較高的差異性抑制不當使用急診資源。

4. 調高急重症病人的健保給付,合理反應醫院經營成本。

5. 透過媒體強力宣導民眾急診之正確就醫觀念及善用急診資源。
              

          台灣急診醫學會理事長      蔡維謀

          台灣急診管理學會理事長    陳日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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